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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宅房租變頭期款是好政見,但有個重要觀念別搞錯囉
近期有位台北市長候選人提出蠻有趣的社會住宅政見:當民眾在社會住宅裡住滿20年,就有機會購買該社宅的地上權房產,而且前面十幾年的租金,還可以轉為購屋頭期款。若年老沒有收入時,可以將土地賣回給市政府,藉此又轉為承租,該筆收回的錢則能成為養老金。咦?哪裡怪怪的...
Oma姐
2022年10月30日
讀畢需時 2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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